虫虫视频免费入口页面弹窗| “AI声音侵权案”一审宣判 保护声音权益这些要知道→

来源:新华网 | 2024-04-25 00:01:32
新华网 | 2024-04-25 00:01:32
虫虫视频免费入口页面弹窗
正在加载

虫虫视频免费入口页面弹窗为用户提供了便利的服务,但也引发了一定的争议。本文将探讨虫虫视频免费入口页面弹窗的优势和弊端。

开头:
现代社会以信息高度发达为基础,各种视频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当今最火爆的视频平台莫过于虫虫视频,该平台在用户体验方面引入了免费入口页面弹窗功能。从功能上看,这一创新确实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和便利,但是有人质疑弹窗功能是否合理,我们将在下文对此展开讨论。

第一段:方便快捷的访问方式
虫虫视频免费入口页面弹窗作为一个新的功能在用户访问视频平台时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过去,用户需要通过搜索、点击等操作才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影片,但是现在只需要通过一个弹窗就能直接进入免费入口页面,省去了许多繁琐的步骤。特别对于老年人或者新手用户来说,极大地降低了使用门槛,解决了学习成本过高的问题。而且免费入口页面弹窗还可以根据用户的观看历史,提供个性化的推荐,更加符合用户的需求,为用户带来了更好的使用体验。

第二段:广告流量带来的商业化变现
虫虫视频免费入口页面弹窗功能不仅方便用户,也为平台带来了相当可观的商业价值。通过弹窗功能,平台能够将更多用户引导到广告、推广等营销渠道,从而增加了广告的点击率和曝光度。对于平台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商业变现方式,能够为平台带来丰厚的利润。而且,虫虫视频通过弹窗功能提高了视频内容的曝光度,为广告商和推广者提供了更多的展示机会。可以说,免费入口页面弹窗整合了平台的商业利益与用户需求,形成了共赢的局面。

第三段:扰民与隐私问题待解决
虽然虫虫视频免费入口页面弹窗给用户带来了诸多便利和商业价值,但是也引发了一些争议。首先,过多的弹窗可能让用户感到烦躁,影响使用体验。特别是一些不合规的弹窗,比如色情广告、欺诈链接等,会对用户造成困扰。其次,某些弹窗可能会侵犯用户的隐私。例如,通过弹窗功能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浏览记录等,可能会导致用户的隐私泄露。因此,虫虫视频需要加强对弹窗内容的监管,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结尾:
免费入口页面弹窗为虫虫视频平台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和用户便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作为用户,我们期待虫虫视频能够进一步优化弹窗功能,减少烦扰,保护用户的隐私。对于虫虫视频来说,加强对弹窗内容的审核和管理,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也提升用户体验,将是其持续发展的关键。最终,只有在平台与用户之间建立起信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

  现在不少视频里会使用AI也就是人工智能生成声音,随着AI技术的普及,只要提取一个人足够的声音样本,就能“克隆”出他的声音,制作出AI人声产品。技术的更新也给声音权益的保护带来挑战。今天来关注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本案4月23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

  全国首例!

  “AI声音侵权案”一审宣判

  AI声音的样本原型来自殷女士,她是一名配音师,录制过不少作品。令殷女士感到奇怪的是,她从没有授权过任何人或公司将自己的声音AI化,也就是用人工智能的方式生成,但一些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的却是基于她的声音制作的AI配音。

  原告 殷女士:首先发现其实是我们同行,他是在刷小视频的时候,发现一些电影的解说和游戏的解说用了我的AI声音。

  是谁把自己的声音AI化了?这些AI声音又是怎么传播开的呢?

  殷女士花了一番功夫,发现了她的AI声音商品化的过程。原来,殷女士曾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几部有声读物。之后,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将这些录音制品提供给了一家软件公司。

  该软件公司以殷女士录制的作品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并通过经销商对外出售。最终,运营智能配音软件“魔音工坊”的科技公司采购了这款产品,在未经任何技术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调取并生成了名为“魔小璇”的文本转语音产品,并在软件平台上销售。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任相雨:AI化之后作为一种商品在网上售卖,短视频的制作者购买了相关的声音,然后将相关的声音用于影视解说。

  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将运营智能配音软件的某科技公司、将自己的录音制品转手他人的某文化传媒公司、将声音AI化的某软件公司,以及两家经销商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由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计60万元。

  声音和肖像一样

  具有人格属性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赵瑞罡:我们都有一句常听的话,就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个也反映出来声音往往能够联想到一个人,所以说声音的这种标志性是非常明晰的。声音权益是民法典新增加的标表型的一种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从法理上看,声音权益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并且声音权益受到保护的前提是具有“可识别性”。庭审中,有被告认为,原告的AI化声音并不具备这一特点。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 赵瑞罡:AI声音是否受到声音权益的保护,被告他们认为自然人的声音和AI化的声音是有区别的。因为在技术加持以后,被告认为原告自然人的声音和AI化的声音已经进行了技术的切断,他认为AI化的声音不应当纳入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

  对于这一庭审焦点,法院审理认为,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如果一般社会公众或者相关领域的公众根据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能够关联到该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具有可识别性。

  本案的另一个焦点问题在于,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是否拥有原告殷女士声音的合法授权呢?两被告均认为,他们已获得案涉声音的授权,不存在任何侵权的主观过错。

  对此,原告方认为,不应以被告拥有殷女士关于著作权的授权,当然地推定为人格权的授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对录音制品享有著作权等权利,但不包括授权他人对原告声音进行AI化使用的权利。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与被告某软件公司签订数据协议,在未经原告本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授权被告某软件公司AI化使用原告声音的行为无合法权利来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某软件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其侵权行为造成了原告声音权益受损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余被告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侵权情节、同类市场产品价值、产品播放量等因素,对损害赔偿予以酌定。

  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被告某科技公司、被告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被告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数字时代如何合理合法

  使用AI声音?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声音权是民法典中的一个特别的规定,它是参照肖像权予以保护的。声音权跟肖像权有很多的接近之处,比如说通过一个声音可以识别到特定人的,这个就是具体人格权的一种,也就是声音权。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首次以立法形式将保护“声音”写入民法典,明确参照适用肖像权的形式保护自然人的声音。

  专家认为,是否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这是判定是否构成声音权益侵权的一个关键点。

  比如本案中,原告对录音制品的授权并不意味着对声音的授权。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权利人只是有几个有声小说、有声读物,那么给了授权。但是著作权跟民法典中规定的人格权是两回事,并不是说把我的声音、把我的形象,可以随便AI合成去做商业宣传,这都不可以。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这个案子就解决了一个问题,关于声音的编辑得需要当事人单独同意,不能一揽子拿走。案件在这个方面的意义比较大。(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梁异】

handayangjieshao,dangxiedaitaiyangnengliangdewuzhiyishubaimimeimiaodegaosufeilitaiyangbiaomianshi,jiuhuixingchengleisibaozhadechongjibo,kuaisuchuandidaotaiyangxigechu,diqiucichanghuifashengfangxianghedaxiaodemingxianbianhua,dicibaosuizhifashengle。dangnaxietaiyanggaonengwuzhisuidiqiucichangjinrudaqiceng,bingyuqitiweilifashengpengzhuangshi,jiuhuifashengjiguangxianxiang。韩(han)大(da)洋(yang)介(jie)绍(shao),(,)当(dang)携(xie)带(dai)太(tai)阳(yang)能(neng)量(liang)的(de)物(wu)质(zhi)以(yi)数(shu)百(bai)米(mi)每(mei)秒(miao)的(de)高(gao)速(su)飞(fei)离(li)太(tai)阳(yang)表(biao)面(mian)时(shi),(,)就(jiu)会(hui)形(xing)成(cheng)类(lei)似(si)爆(bao)炸(zha)的(de)冲(chong)击(ji)波(bo),(,)快(kuai)速(su)传(chuan)递(di)到(dao)太(tai)阳(yang)系(xi)各(ge)处(chu),(,)地(di)球(qiu)磁(ci)场(chang)会(hui)发(fa)生(sheng)方(fang)向(xiang)和(he)大(da)小(xiao)的(de)明(ming)显(xian)变(bian)化(hua),(,)地(di)磁(ci)暴(bao)随(sui)之(zhi)发(fa)生(sheng)了(le)。(。)当(dang)那(na)些(xie)太(tai)阳(yang)高(gao)能(neng)物(wu)质(zhi)随(sui)地(di)球(qiu)磁(ci)场(chang)进(jin)入(ru)大(da)气(qi)层(ceng),(,)并(bing)与(yu)气(qi)体(ti)微(wei)粒(li)发(fa)生(sheng)碰(peng)撞(zhuang)时(shi),(,)就(jiu)会(hui)发(fa)生(sheng)极(ji)光(guang)现(xian)象(xiang)。(。)

编辑:苏璇 责任编辑:刘亮
点击收起全文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
返回顶部
最新推荐
正在阅读:虫虫视频免费入口页面弹窗 “AI声音侵权案”一审宣判 保护声音权益这些要知道→
扫一扫 分享到微信
手机看
扫一扫 手机继续看
A- A+